根据《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经过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公示,确定以下40个机构为漳州市城市管理区域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免疫点机构,现将名单予通告。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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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经过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并公示,确定以下40个机构为漳州市城市管理区域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免疫点机构,现将名单予通告。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