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投资区)农林水局(科经局):
2023年农业农村部第654号公告公布《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增列褐家鼠为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为摸清褐家鼠等农区鼠害发生分布情况,评估鼠害发生危害趋势,科学制定鼠害防控策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关于开展褐家鼠等农区鼠种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植保函〔2025〕6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褐家鼠等鼠区鼠种的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目的
查明我市农区鼠害发生主要种类、分布范围、种群密度及危害程度。系统评估农区鼠害对农业生产的潜在影响,研判未来发生趋势,科学划分我市农区鼠害防控重点区域,提出科学有效防控策略。依托鼠种普查工作,完善农区鼠害监测预报工作机制和鼠害智能监测体系,培育壮大基层鼠情监测与防控人才队伍,夯实我市农区鼠情监测与防控工作基础。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区域。农舍区及农作物种植区(粮食、油料、蔬菜、瓜果),明确各地农区鼠害发生重点区域。
(二)普查对象。以褐家鼠为重点,但不限于褐家鼠。查明我省农区鼠类种群构成、优势鼠种变化、种群密度、危害特征等。
(三)普查时间。农舍区普查优先选择仓储期,农作物种植区普查优先选择春播期(2~4月)和秋收期(8~9月)。
三、普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落实鼠害防控属地责任,各地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户人身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普查资金和人力投入,有序开展农区鼠种普查,摸清家底,为科学有效防控农区鼠害打好基础。
(二)全面谋划、统一组织。参照《农区鼠害监测技术规范》(附件1),依托鼠情监测点、农区鼠情物联网监测设备,辅助开展鼠种普查。各地根据当地田间作物和农舍仓储情况组织调查一次,其中,农田调查不少于300夹次,农舍调查不少于200夹次。
(三)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调查方法统一采用鼠夹法。农田调查采取直线形,按夹距5m×行距50m(或夹距10m×行距20m)布夹;农舍在15㎡以下房间布夹1个,房间每增加10㎡增加鼠夹1个。选用的鼠夹灵敏度以4-5克为宜,以生花生米或向日葵种子为诱饵,暮放晨收,记录捕获鼠的种类和数量。
(四)创新驱动、形成合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专家(附件2)审核矫正机制,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参与当地鼠种普查工作,分析捕获鼠的性别,测量体重、体长等外部形态特征,解剖观察雌性胚胎数及雄性睾丸下降状况等,鉴定并分析年龄结构,核校人工普查和设备监测数据的差异性,提出优化完善意见。
(五)及时总结、提炼成果。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本地农区鼠种普查工作总结至市植保站(撰写提纲见附件4)。
附件: 1.农区鼠害监测技术规范(NY/T1481—2007)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