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漳州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25年3月20日-26日期间将评审材料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10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悦,联系电话:0596-2028708。
三、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任职年限及发表论文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有关答辩问题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漳州市农业技术职称 漳州市职称改革
改革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