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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农通〔2026〕26号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财政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圆山计划”,推动名药兴漳,提升我市中药材种植质量,现将《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建设项目,按时报送验收材料。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实施方案条件,当年度已实施完成、县级验收合格,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三部门复核评审,排名前10名的基地,给予每个基地20万元一次性奖励,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林业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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