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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6年漳州市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的通知

漳乡振综〔2026〕1号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乡村振兴部门: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年度动态调整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经研究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2026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确定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0500元。各地要按照不低于10500元的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际情况,合理确定2026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并认真细致开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漳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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