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近日我局畜牧兽医科严格对照生猪屠宰、畜牧养殖、饲料生产、病死畜禽处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生猪屠宰场、动物饲养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饲料生产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等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在生猪屠宰场,重点核查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进场查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等情况,严禁屠宰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病死猪等行为。
在动物饲养场所检查中,重点核查养殖档案、免疫消毒、疫情记录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否规范完整,严查畜禽调运检疫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等,严禁不申报检疫、空栏申报检疫,督促养殖场规范申报。
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重点检查病死畜禽收集、转运、登记、处置全流程台账,核实处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查看场区消杀、设备运维、废弃物管控落实情况,严防病死畜禽随意丢弃、违规处置、谎报瞒报处理病死畜禽数量,切实守住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底线。
在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核查生产许可证标注的真实性、产品标签内容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规范性,进一步督促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
本次共检查生猪屠宰场2家、饲料生产企业6家、动物饲养场所6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2家、生鲜乳收购站1家、动物产品集贸市场1家。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不断规范畜牧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辖区畜牧业安全、稳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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