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向纵深拓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扣“三农”工作实际,将党内法规学习、党内法规执行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构建“学规、知规、守规、用规”全链条工作体系,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制定《2025年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涉农有关法律法规。所属党组织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法普法、忠诚守纪。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印发《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纳入述责述廉内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在党组扩大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等年度计划,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和事项清单清理工作,依法对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共梳理执法主体1个,执法人员72名,行政检查事项17项,并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保主体合法、人员合规,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有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我局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2025年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28件、审查制度文件15件。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落实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修订《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明确“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2025年累计审核发布各类信息1002条,退回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57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安全生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等方面。开展5期意见征集、3期网上调查,智能知识库更新122则问答,开展1期政务访谈,“漳州乡村振兴”公众号发布各类新闻动态468条。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传达政策、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建立“周巡检、月通报”制度,整改链接失效、信息滞后等问题 6处,经巡网自查,未发现“单项否决”问题。开展信息安全专项检查3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5处,确保发布内容零差错,未发生违规转载问题。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改革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赋能再提速。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持续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以惠企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增值服务新模式,通过主动靠前、精细指导、纾困解难等系列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用语文明、礼貌待人,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时限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推动涉农审批事项从“现场申请”到“线上好办”的迭代升级,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途径进行线上办理,并为企业群众网上申报提供操作指南和帮助,2025年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116件,其中网上办件占比27.6%,同步生成电子证照68张、广告审查意见45件、批准文号1件、注销1件、不予许可1件,窗口服务“好差评”评价“非常满意”率占比100%。向漳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行政许可数据117条,报送率100%。2025年共收到企业赠送锦旗4面,7月份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8月份、10月份获评红旗窗口,12月份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党员先锋岗。制定并认真落实《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暨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切实抓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引导行业规范运行、提升企业品牌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支持参与政府采购、规范涉企执法监管、为企业办实事解困难、支持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企业政策支持等重点任务,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
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入库和备案工作,2025年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漳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细则》《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全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常态化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工作。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梳理出相关文件14件,废止11件、继续有效3件。
(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等制度。推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组织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80人报名参考,通过率10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辖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协作配合制度》文件。积极破除壁垒,拓展执法视野,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大执法格局。推动漳州、厦门、龙岩、泉州四市建立私屠滥宰协同查处机制,正式建立起“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查、执法检查联动、案件协查配合”的跨区域协作体系,形成了“一地吹哨、多地响应”的联动格局,区域协作实现新突破。首次与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局联合办理种子案件,打破了省市层级壁垒,提升了复杂案件的查办效率,层级联动建立新模式。
(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执法
对种子、农药、肥料等春耕备耕关键农资实施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农资打假”“绿剑护粮安”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农资批发市场等高风险区域,严打“忽悠团”、游商游贩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年完成执法抽检646批次,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6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没款100余万元。查获涉案假劣农资近26000公斤、农产品7100余公斤,捣毁私宰窝点6个,无害化处理生猪及生猪产品16527公斤,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开展养殖污染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农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部门协同形成新常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养殖场所61家。发现养殖废水偷排直排的养殖企业2家。对近年来查没的1.5吨假劣农兽药实施集中无害化销毁,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
(八)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治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制定下发《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推进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逐步推进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并动态管理《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民生实事台账》《线索登记台账》三本台账,及时汇总更新情况,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逐项抓好落实。2025年累计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452个、发现并推动整改职能部门问题294个、追责问责45人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8条、通报曝光83批151件、推动健全完善制度53项。
(九)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矛盾纠纷化解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及阶段性工作要求,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心,坚持常抓不懈、狠抓落实,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平安建设相关工作事宜,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齐抓共管的合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化乡镇“三个监管”中心建设,从机制制度上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提供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举措,不断完善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诉求当家事,努力解决信访人诉求,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人员不上行。在日常工作和重要活动以及敏感时节,更加强调对涉访涉稳信息的全面调查核实工作,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全面深入排查摸底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2025年我局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受理信访事项复查3件。
(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市农村法治建设水平。结合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巾帼普法乡村行”“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农机安全”“世界粮食日”“乡村振兴健康先行”“宪法进农村”等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权益诉求。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让基层乡村治理有“镜子”可照、有“尺子”可量、有“标杆”可比,用“身边事”带动“身边人”,把小小积分“种”进群众心田,激发村民新面貌、社会新风尚、农村新活力。我市现有国家级乡村治理试点县1个(长泰)、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5个,省级乡村治理试点县1个(东山)、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253个。截至2025年底我市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村1202个、村“清单制”516个。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法规部门和执法队伍中缺少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专业能力与综合执法改革后的职能要求不匹配,在面对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时,过度依赖外聘法律顾问,独立处理疑难法律事务能力不足。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跨部门协作、行刑衔接等方面存在短板。
(二)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要求仍有差距
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凭经验办事、靠主观决策的情况仍有发生,在矛盾纠纷调解、项目推进中,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主动性不足。执法人员培训多以“集中授课”为主,缺乏模拟办案、庭审观摩等实战化训练,应对网络售假农资、跨境农资违法等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不够顺畅,跨部门协作机制仍有待健全,信息共享不充分。执法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与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标准存在差距。县区执法队伍发展不平衡,基层经费保障、装备配备等支持不足。部分县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度缓慢,执法人员应对新业态、新领域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传帮带”机制效果评估与精细化管理存在短板。
(四)乡村治理运行机制存在堵点
部分村干部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梯队建设存在脱节,治理工作仍采用传统模式,缺乏创新。“积分制”作为正向激励的管理手段,需要较大的财政投入,村级财政收入较低的村,经费保障存在困难。一些农村空心化、家庭空巢化、村民老龄化严重,缺乏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生活的积极性。
(五)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
普法宣传仍以发放传单、悬挂横幅、集中培训等传统形式为主。新媒体运用能力薄弱,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内容力度不够、阅读量偏低,短视频等创新形式使用率低。宣传内容偏重法律条文解读,未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如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涉农维权)设计案例,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普法缺乏“定制化”,未覆盖农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难以吸引农村青年、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普法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2026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漳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压牢局党组领导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庭审观摩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全局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从通过考试的人员中选任公职律师。
(三)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结合关键农时,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产品,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聚焦全市涉农领域违法犯罪,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实现协作互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机制,建立审核责任制和考核标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五)增强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扩充“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探索建立志愿者学习培训和普法工作内部考评机制。努力创新普法形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覆盖面广、基层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拓宽普法宣传的手段和渠道,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参加线上法律知识竞赛、观看网络庭审直播等活动增强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推动更多审批事项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不见面审批”。动态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拓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漳州通APP等平台业务覆盖面,为企业群众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提供操作指南和帮助,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围绕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七)继续推广运用“积分制”
进一步扩大推广运用范围,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引导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争取2026年底推广运用“积分制”村超过1300个、“清单制”村超过600个。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