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提升我市特色农业数字化水平。
2.补助对象:漳州市辖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新型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粮食、中药材等漳州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
4.补助标准: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每个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其中用于农业物联网设备的投入不低于60%,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项目主体应统筹解决项目长期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长期发挥作用。
5.申报程序:由涉农新型经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名单。
咨询电话:0596-2029109(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经济综合科)
监督电话:0596-2663022(驻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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