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 2025年畜牧兽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2025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牛羊布鲁氏菌病区域净化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牧〔2025〕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效做好牛羊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漳州市牛羊布鲁氏菌病区域净化建设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5年4月1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牛羊布鲁氏菌病区域净化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牧〔2025〕4号)文件,为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结合我市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政策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无布鲁氏菌病区标准》等。
三、主要内容
到2027年,东山县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创建标准;到2028年,芗城区和龙文区基本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标准;到2029年,诏安县和云霄县基本达到牛羊布病净化区标准;到2030年,全市牛羊布病区域净化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对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牛羊布病无疫区评估。
四、重点任务
1.强化摸底调查,持续跟踪风险场点。
2.强化分类推进,落实监测净化措施。
3.强化防疫监管,降低疫病传入风险。
4.强化应急处置,有效切断传播链条。
5.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群防群控合力。
五、文件有效期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六、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林跃华
联系方式:0596-2023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