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新农人”投身乡村振兴,力争每年新增“新农人”9000人以上,到 2027年全市“新农人”队伍达 9 万人以上。
二、总体要求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闽委农办〔2024〕16号)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孵化成长平台。鼓励成立“新农人”协会、培育“新农人”创新创业平台、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及台湾农民创业园作用、强化跟踪指导及创业孵化服务、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开展“新农人”风采展示活动。
(二)拓宽创新创业领域。鼓励参与乡村发展建设、支持参与乡村治理、健全联农富农机制。
(三)强化发展用地保障。保障创新创业用地需求、支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
(四)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强化参加学历教育。
(五)提高服务供给水平。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托底服务。
(六)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新农人”典型选树工作。
四、解读有效期
本解读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邹建周
联系方式:0596-202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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