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农办函〔2020〕关于印发26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漳政综〔2024〕4号)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防抗重大自然灾害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计财监审科、农作物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对外合作与农机农垦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种子站、土壤肥料与生态能源站、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服务站、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业科学研究所等科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农作物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农作物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人作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5个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服务组,组长分别由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种子站、经济作物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组员分别由农作物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种子站、土壤肥料与生态能源站、经济作物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服务站、农业科学研究所等有关科站农业专家组成。
(二)职责分工
明确了农业防抗重大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农业防抗重大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服务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预警预防
主要从预警信息、预防控制、灾情信息发布三个方面,明确了预警预防相关措施等。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4级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响应行动。
(五)后期处置
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9〕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扶持政策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9〕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2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漳政综〔2024〕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置和协调救助等有关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主要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信息保障、人员保障、宣传保障等五个方面分别明确了保障事项。
四、解读有效期
本解读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开拓
联系方式:0596-260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