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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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30 22:19 来源: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2月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贯彻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按照市委部署安排,特别是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体现党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市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集中精力全力抓整改。

(二)坚决扛起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抓整改,分工17名处级领导干部、27个所属单位和8个基层党组织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确保巡察整改有的放矢。坚持每周调度跟进,每两周集体“会诊”“开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部署协调推进,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三)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牵头抓总安排部署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亲自牵头督办,带头整改抓落实,体现了主官主抓和应有的责任担当。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耕地“非粮化”整治不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加强撂荒排查。全市全面排查未耕种耕地地块37039个,完成摸底排查,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有3092亩。2023年以来,全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2386亩,下达市级补助资金46.1万元,完成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严格立项源头把关。高标准农田7个立项实施项目重叠地块已整改完成,综合运用省级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审核系统进行查重审核,新立项项目经审核均无重叠现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和“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管护原则,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督导相关县区按计划持续整改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在8个县区推广农田设施综合保险。出台《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严格落实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针对稳粮“多元化”保障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落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2023年度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均超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底线目标。以漳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漳州市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下达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2.83万亩、产量42.04万吨,及时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抓好农业生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覆盖。2023年全市水稻保险覆盖率达85.6%。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力度,将水稻保险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到各地开展水稻种植保险调研指导工作,并到县区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制定印发水稻保险宣传手册1万份,推动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序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6)增强稳粮保障。明确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围绕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防等环节进行补助,切实做到粮食作物补贴应补尽补。引进龙海市广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8家设备齐全、具备粮食作业服务的农机公司入场,承接社会化服务,保障粮食生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针对种业“常态化”培育管护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加强团队建设。组建食用菌、蔬菜、植保、果树、水稻、生物组培、花卉、茶叶等8个科技团队科研人员32名,选育优新品种“漳棱3号丝瓜”等8个,完成集成燕窝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等先进栽培技术3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开展交流合作。申报省科技厅2024年度支持设区市农院所建设专项项目3个,与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龙海市东泗龙港家庭农场合作开展多年生野大豆种质圃建设,实现合作交流共赢。(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9)推进创新中心建设。该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有效推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0)推进新科研试验基地建设。该项目建设已于2024年7月1日进入中标公示阶段,目前已完成土方平整作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1)加强水稻品种培育。招录1名研究生加入稻育种团队,加强团队科研能力。向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等引进种质资源22个,向广东粤良种业、福建农林大学等引进不育系5个。开展不育系品种选育,选育强势恢复系。参加福建省水稻科企联合体,合力推进优良品种通过审定,加速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落实“浦野一号”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省级项目资金20万元,开展野生稻核心区杂草清除、建设周边防护栏和监护管理,并挖建机井1口,聘请管理员1名,保障了种质资源安全。同时,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以制度保障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顺利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3)开展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指导云霄县自行建库,协调龙文区、东山县到龙海区储备库储存,以解决3个县区的代储问题。制定《关于规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的通知》,并完成在外地代储的漳浦县等4个县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4个批次,均为合格。已完成辖区内储存的芗城区等7个县区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7个批次,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针对“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4)加强工作推动坚持边巡边改,提请市政府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漳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15)加强项目立项指导及后续跟踪。2024年全市筛选乡村振兴项目522个计划,投资6.4亿元,至5月底全市累积完成投资3.7亿元,占年度计划58.2%。组织各县(区)乡村振兴办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乡村振兴问题整改工作会商,明确要求提高产业类项目比例,加强项目筛选以及前期论证、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并经市委乡村振兴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将项目信息录入省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平台。到芗城等县区11个乡镇20个村,指导县镇村结合产业现状和特有资源策划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并实地抽查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及项目用地、用林等报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针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6)加强防返贫监测业务指导。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培训会,指导督促工作有序进展。2023年我市纳入监测对象2户4人,占全省15%,2户监测对象目前家庭均有稳定收入,根据政策要求仍持续予以监测。(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7)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2023年10月制定下发《漳州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共排查农户99万户373.9万人,入户走访农户84.9万户336.3万人,共发现疑似对象0户0人,解决群众困难3967个。联合市住建、水利、医保等部门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题调研。2024年6月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座谈会,部署排查的有关事宜。抽查检查华安、平和,检查精准识别监测户情况,确保应纳尽纳。(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8)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扶持带动1.414万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指导帮助2.2万个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持续深化推进“四定一督”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增加村财收入708.93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44元,其中财产净收入占比1.5%。(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针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9)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一,2023年全省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和庭院经济发展工作培训会在我市召开。举办“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比赛,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水平。制定印发2024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并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2024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6类30项重点任务计划投资28.43亿元,已完成投资24.34亿元,完成率85.6%;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进展顺利,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美丽田园、美丽乡村庭院建设完成进度均位列全省前三。(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0)推动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督促指导漳浦县完成283户农厕改造、12座农村公厕、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复核,确认完成整改工作。落实挂钩帮扶指导制度,开展每月一帮扶,派员到古雷开发区现场办公,实地协调推动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建成落地,经检查核实,确认已按时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农村改厕质量抽查等专项工作,印发农村厕所革命“明白纸”,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宣传。(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7.针对养殖污染治理推动慢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21)加强督导推进。加快园区建设,2023年12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并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制定出台了《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推进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农〔2023〕1号),推动畜禽“粪污”变“粪肥”就地就近规范高效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集约高效生态发展。强化组织领导,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落实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作和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督促属地分类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储存力不足和还田利用不规范问题整改“两单一表”,共开展专题督导78人次。强化督导服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总站,单独或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多次到南靖、华安县督导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要求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项目和资金拨付。同时举一反三,根据《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八条措施(试行)》,组织各地对畜禽养殖总量、养殖粪污当量、土地承载力等情况开展大排查,推进液体粪污治理和还田规范利用,期间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共828次,下达整改通知71份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养殖场,推动园区外规模养殖场(户)入园。(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2)抓好南靖县整县推进项目南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子项目26个均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及县级自验收。与省农业农村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市委决策督查组将南靖县整县推进项目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决策督查重要内容,召开问询会及座谈会,要求南靖县抓紧按要求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及后续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南靖县已完成县级自验收,已拨付1771.92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完成)

(23)抓好华安县整县推进项目与省农业农村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华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中5个子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且已拨付3个已验收子项目资金482.5万元,剩余2个子项目待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完成)

(24)抓好漳浦县鹿溪后港大桥(国控)断面水质长期未达标整治。据市生态环境局反馈,漳浦鹿溪流域后港国控断面水质监测,2024年1~6月均值Ⅳ类,达到国家级要求;6月当月水质为Ⅲ类,水质得到明显提升。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在漳浦县召开漳浦鹿溪流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暨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推进会,加大加密督促指导力度。局党组派员到漳浦鹿溪流域大南坂等镇开展驻点调研督导工作,目前漳浦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指导督促漳浦县组织对鹿溪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情况和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进行全面排查。2024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及督导服务828人(次),全面排查流域规模猪场49家,发现存在问题24家,现已整改完成。协助漳浦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0起,配合属地乡镇启动调查61家(户)。(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针对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率低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

整改情况:

(25)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2023年底全市共回收375.14吨,回收率59.99%,全市各县区均已完成回收率50%的年度任务。2024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加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分解任务到县区,并召开会议专题推进。同时,举办相关宣传培训班28场次,共634人次参与。(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6)加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到平和县开展了肥料包装废弃物调研,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建立示范点数17个,回收再利用包装废弃物1807个,宣传培训89人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9.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功能弱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27)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2024年来,组织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357家次,开展快检农产品4.12万批次,开展指导培训142场2378人次,对芗城区余绿果蔬专业合作社共开展快检120批次,结果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8)加强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2024年一季度按要求对3473家生产主体进行风险分级,其中A级主体3411家、B级主体61家、C级主体1家。该C级主体(重点监管)已对其进行2次质量抽检,共抽取3批次产品,结果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9)加强追溯并行制度平台监管。经核实,巡察期间19家未赋码主体,其中10家已完成整改,8家停止生产无经营的和1家实际养殖水产的在平台中调为休眠状态。同时举一反三,开展线上巡查1.19万人次,线上巡查主体18.99万家次,目前已连续5个月通报各地应纳未纳主体及未及时赋码出证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0.针对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30)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下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摸底储备通知,发动相关主体做好准备工作。要求各县区积极储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截至6月25日,全市共储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个,为下半年完成省厅布置联合体培育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1)新增一批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下达《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专题审定并公示无异议,认定471家企业为第八轮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下达《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县级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县自行开展县级龙头企业增补工作,经各县积极组织,全市共上报县级龙头企业培育总数336家。目前,全市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达807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现已完成)

11.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机制不完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32)加大“空壳社”跟踪排查力度。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情况摸底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的通知》,指导组织各县区及时开展异常名录排查,并重新核实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7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分类施策,对于有经营未及时年检的298家合作社,督促相关业主补报年报并公示;对于无实际经营的85家业主,劝导其主动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合作社;对于联系不上的204家属于电话未接或拒接的将持续联系。(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2.针对吸引力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33)对接专业会展机构策划展会内容,以展会促漳台农业交流合作。2023年海峡两岸花博会总参展商701家,其中台湾参展商147家,占比21%。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对接2024年展会筹办工作。开展展会招商推介,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厦门国贸凤凰会展公司等4个省内外专业会展团队对接展会方案策划、招展布展、品牌运营、客商接待等市场化运作事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现已完成)

(34)加强服务保障。争取市级漳台农业专项资金120万元、省级闽台农业专项资金2214万元,支持漳浦台创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推广基地及闽台农业示范县建设。推动漳浦台创园与厦门银行漳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授信10亿元,为园区内台资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以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3.针对指导推动力度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35)引导同类企业聚集。2024年全市接待台湾农业团体4批50人次,到相关园区考察交流和项目洽谈,新批办21个台资农业项目,合同台资716.3万美元。以台引台、以商引商、产业链及园区特色招商,南靖县、东山县完成了申报国家级台创园的视频答辩。组织漳浦台创园、南靖兰花产业园参加第十六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暨农业农村融合发展论坛活动,蝴蝶兰种植、创意牛油果等2个对台农业合作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1620万元。常态化开展与台湾农业团体的交流合作,台湾农机工业同业公会一行35人到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农机产业园开展互动交流。(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6)发挥台胞科技特派员作用。在全国率先推行台胞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目前全市累计选任台胞科技特派员110人次,其中省级85人次、市级5人次、县级20人次。选派4名台资农机企业科研人员建立科技帮扶基地。(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7)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指导。指导台资企业漳州天福茶叶有限公司的金萱乌龙茶、天福有情高山乌龙茶和天福有情红茶等3个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申报。经市级初审、省级复审通过,目前已提交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终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4.针对品牌不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38)加强品牌培育。2024年新增获证绿色食品产品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漳浦县获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建设县,为全省第2个,漳州首个。推荐天宝香蕉、诏安红星青梅等5个区域公用品牌申报2024年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品牌打造活动7场。(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9)加强品牌宣传。《平和琯溪蜜柚:挡不住的“柚”惑》在中国农业品牌公众号上宣传推广。应用漳州乡村振兴公众号平台,组织农业品牌宣展,宣展《六鳌地瓜:小小特产 甜蜜产业》等,讲好品牌故事,提升传播效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0)加强产品对接。2024年春运期间在全市动车站、主要高速服务区、厦门高崎机场、泉州晋江机场等地,同步举办中国食品名城·漳州“土特产”年货展,线上线下推动漳州农特产品销售。组织福建凯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24年全国绿色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大会,推荐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品牌集市展区参展,组织5家优质农产品生产主体参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宣传活动,组织11家茶叶企业参加第十六届北京茶博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15.针对市场规律研判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整改)

整改情况:

(41)依托园区平台稳固投。2023年1-12月,全市牧业固投完成13.59亿元、比增10.7%。将固定资产投资纳入“三比一看”竞赛,2024年1-5月,全市牧业完成固投6.7亿元、比增63%。全市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共有重点项目124个,总投资118.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1.32亿元,投产32个,进一步支撑保障我市牧业固投及产业发展。9个县(区)及常山开发区共10个园区已完成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用地、用林、环保、投入等要素投入保障,推动一批畜牧产业项目落户园区。到云浮市、广州市开展考察招商和项目签约活动,现场签约项目14个、总投资58.21亿元,意向项目1个,总投资5亿元,并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就漳州市特色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和农产品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达成合作投资意向。(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整改)

16.针对创新发展成效不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2)推进食用菌新品种选育。加大科研力度,开展毛木耳杂交配对120份,采集野生毛木耳菌株29份,引进猪肚菇、杏胞菇新菌株6个。开展杏鲍菇新品种选育试验,目前已完成接种试验。引进山鸡枞和四川鸡枞,进行初筛杂交获得4个潜在优良菌株,并进行出菇验证。引进草菇菌株袋栽出菇试验,研究草菇新菌株栽培基质配方。开展毛木耳新品种选育试验,初步获得2个杂交优良新菌株,已通过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品种现场考察,现场专家一致同意报请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核。(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3)推广荔枝优新品种。目前全市荔枝新品种面积30597亩,现占全市荔枝面积18%。通过在荔枝生产关键时期邀请国家荔枝龙眼产业体系育种专家胡桂兵教授等现场指导、在漳广《农友之声》举行“荔枝花果期管理技术”专题讲座、举办荔枝优新品种介绍及高接换种技术培训班等举措,提高果农的晚熟荔枝新品种管理水平。为“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参加巨美人荔枝产销联盟成立大会暨近期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交流会、仙桃荔现场观摩品鉴会,在漳浦县举办2024年荔枝新品种“巨美人”现场观摩品鉴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7.针对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不够有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4)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为五项查摆内容之一,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对班子成员2023年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情况开展自查,均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予以纳入。修订完善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24年度《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单列考核内容,占总分值2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5)加强阵地管建。关闭市农科所网站,相关信息整合到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按照程序统一发布,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规范统一“三审三校”工作队伍,完善信息审核、校对、推送流程机制。2024年4月11日以来,在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漳州乡村振兴公众号的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8.针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6)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结合人员调整进一步健全建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组织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责任不落实或廉洁方面的问题。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确定53个廉政风险点、制定152条防控措施予以落实。组织对乡村振兴业务指导科等39个科室(下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检查排查,未发现廉政风险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19.针对监督责任缺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7)强化履职能力。坚持“在学中做,在做中学”,驻局纪检监察组集中专题学习,经研讨后选取现代农业产业市级专项资金、农机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小切口”,会同局相关科室开展会商交流,针对不同监督任务,制定对应工作方案,并梳理出监督项目18项,监督重点8个。(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8)做细日常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项目工作,强化建章立制,制定完善《漳州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农业补助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有效规范专项资金和补助类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9)强化协作联动。采取“组局”联动方式,开展2022年、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市级专项资金抽查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查工作、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检查、2020-2023年度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辅助项目专项检查等联合督查5次,检查过程中已建立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与整改清单,并督促协调推动各县区做好整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0.针对干部作风不够严实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50)加强机关办文管理。以本轮巡察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局机关公文办理规章制度,强化公文办理工作规范,逐一明确办文环节责任,端正文风会风,避免错情再次出现。(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51)落实机关考勤制度。完善《关于加强考勤工作制度的通知》强化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严肃岗位纪律,严格会风会纪,切实抓好干部作风整治提升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5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股长做派”“科长天大”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季度)考核的通知》,从2024年度一季度起,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做到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平时考核全覆盖。(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1.针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53)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漳州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资金申请、分配和拨付程序,从制度上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54)规范企业财政补助申报审核。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农业补助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健全投资额真实性审核机制,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应提供项目总投入财务专账,所提供的正式票据金额不低于财政补助金额,且票据开具内容应与建设内容一致。为体现投资额的真实性,项目总投资均须提供对公转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等可靠证明”。(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55)开展财政补助项目核实检查。联合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到有关公司实地查看设备情况,同诏安县的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到设备生产厂家实地核实相关合同、发票等,并由该生产企业出具证明,排除项目业主篡改设备铭牌的嫌疑。坚持举一反三,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针对2022、2023年项目,到诏安等5个县区开展相关补助项目抽查核实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2.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56)加强审核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办案程序、办案标准不一”,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讨论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每个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2024年来,共召开案件审理会9次,对13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确保办案程序、办案标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1次,通过互相检查的方式,查找问题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7)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执法能力。持续开展“周五说法”大讲堂活动,开展以《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2024年来,开展“周五说法”大讲堂13期,共培训人次302人次,人均11学时,针对农业法律法规、具体案例分析、工作制度等方面,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日常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各方面。(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8)深化作风建设,主动担当作为。针对“怠于执法”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切实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纪律意识,督促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禁令,坚决整治有案不立、消极应付、推诿卸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现象。同时,将执法工作成效纳入考核,聚焦执法工作短板和弱项,激励执法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清正廉洁、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农业执法队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3.针对违规入股经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59)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排查、梳理单位和个人职责权限,全面排查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53个,制定152条防控措施。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0)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局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巡察期间及之后未再发现干部职工违规入股经商问题。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明纪守纪观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1)动建章立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处分规定,坚决查处干部违规入股经商问题。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以及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工作制度,多方面、多层次推动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干部权利、责任和行为。(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完成)

(62)强化警示教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党组织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上纪律党课,围绕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到高新区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和遵规守纪意识,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个人事项报告,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根基,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63)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要求所有行政人员公务下乡,一律通过平台派车,并定期对使用下属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4)开展差旅费报销核查清退。经核实,3名人员存在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情况,目前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已悉数上缴国库。同时举一反三,对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开展一次财务清查,未发现差旅费报销情况其他相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5.针对转嫁公务费用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65)规范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和会计核算,在部门内部开展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局机关、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等4个单位的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12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落实财务监管常态化机制,每年开展部门财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6.针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66)规范财务工作。健全完善部门财经制度,重新修订《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明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同时,开展财经制度学习培训,邀请财政局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规范报销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7.针对跟踪落实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67)推动项目开工投建。推动三年行动项目开工建设,18个未动工项目中,有1个项目于2023年11月动工建设。2023年将农业产业项目纳入“七比一看”竞赛,全年开工续建项目297个;2024年已开工续建225个农业产业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8)加强“四定一督”工作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深化提升“四定一督”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督促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录入情况核实督导,化解农村集体“三资”历史遗留问题。编印《机制赋能激活农村集体“三资”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供县区学习借鉴,巩固提升“四定一督”机制质效。(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现已按期完成)

28.针对统筹监管不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现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69)加强统筹监管。在资产清算前,种子公司自行先理清应收应付款项。2024年,按照往年做法,已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贷款94万元,用于采购2023-2025年度市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该笔款项于5月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的审批支付。选定审计清算资质机构开展清算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现基本完成)

29.针对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不充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0)加强机关党建领导。召开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志强任机关党委书记。从4月26日党组会议起,安排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结合机关党委换届,选齐配强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为加强机关党建领导提供了有力保证。(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71)加强基层支部管理。针对后房农场已于2024年2月成建制移交至市农业发展集团、原农场第四管理区等8个党支部已撤销的实际,函商后房农场党组织健全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新组建的中共漳州市后房农场支部委员会已按规定选举任命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坚持举一反三,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均有设立纪检委员。制定《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0.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2)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今年第二季度接收中共预备党员事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讨论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持落实。(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1.针对党费使用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3)规范党费使用。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单位党建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费合规使用。结合今年二季度工作需求,对党费使用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2.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现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74)压实工作责任。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关于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常态化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理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75)抓好培养使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使用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办、提升办、人居办等关键吃劲岗位上锻炼培养。为增加局计财监审等专业性较强的后备干部储备,2024年从基层遴选1名财务管理专业的年轻干部到局属参公单位作为储备干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现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33.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6)加强干部考察工作。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确保后续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77)规范提拔流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实施若干措施》,加强考察材料的审核校正和分类归档,确保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考察个别谈话等环节的工作资料分类清楚、表述正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4.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8)完善管理规定。已进一步完善并印发《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干部122份备案情况及66份持证信息进行再次核对,重点核查10份新提拔、晋聘和新调入人员的备案,尚未发现相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79)严肃问题处理。对随意更换出国行程日期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0)加强社团兼职排查处置。经核查,原调研员邱黎明兼任漳州市老科协工作者协会副会长2022年7月已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坚持举一反三,对社团兼职情况开展再排查,尚未发现相关问题,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全体人员知悉企业、社团兼职相关规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1)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基层锻炼干部完全脱产到基层锻炼。严格审核跟班人员情况,加强相关人员管理,并在借调任务结束后由相关科站督促劝返,杜绝违规借调、违规跟班的现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5.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82)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方案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等具体要求,切实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6.针对部分整改进度推动缓慢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83)督促和指导平和县开展化肥减量行动。指导平和县创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下达补助资金65万元。指导平和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下达补助资金50万元。花山溪饮用水水源流域6个重点乡镇畜禽粪肥、沼肥还田还果利用3.75万亩次。改进施肥方式,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在花山溪饮用水水源流域重点乡镇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等设施。探索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指导完成霞寨镇西安村稻蛙生态立体循环种养基地一期建设。平和县9.61万亩果园完成轻修剪部分技术措施应用,含花山溪流域3.24万亩生态果园示范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84)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花山溪流域蜜柚种植区推进土壤酸化治理项目实施,集成“土壤调理剂+”治理模式。2024年以来已完成土壤酸化治理6.87万亩。(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37.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85)推动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漳州反馈“对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有盲区”问题解决。针对涉农资金滞留的问题,多次实地督促涉农资金拨付进展,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涉农资金支出的通知》,积极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兑付力度。坚持举一反三,到各县区抽查系统内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重点检查立项、评审、公示、验收、拨付等环节材料。(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86)推动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漳州反馈的“重度污染耕地仍在种植水果”问题解决。指导长泰区农业农村局重新核实点位信息,校正地块图斑位置,进行实地勘察更新严格管控类清单,对严格管控区土壤和农产品开展协同监测,14个农产品样品均未检测出重金属超标,2023年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举一反三,协调长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财政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工作,为开展严格管控区耕地土壤管理措施、调整种植结构、确定作物选种方案和后续监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该编制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中标,已开展数据采集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抓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三比一看”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推进未整改完成事项全面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运用转化为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紧盯具体任务,加快整改进程促长效。加强与市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坚持下沉指导,坚决克服“一阵风”和形式主义,加快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同时围绕全行业交流、特色化办展的思路,邀请台湾花农、花企来漳参展交流,办好海峡两岸“农博会·花博会”,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

(三)坚持严管严治,完善制度机制防反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从严从紧依照制度管理机关和干部,加强项目资金全流程监管,以制度的刚性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内部绩效考评相关制度,强化运用结果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8件,已办结8件。针对反馈问题,对2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6人,已给予政务处分1人、其他处理21人。

因2次随意更换出国行程及日期,对1名干部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因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书面检查。

因执行党组规则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严实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因选人用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因存在长期使用下属单位所属机动车辆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因从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因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源头把关不严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因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连续2年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分别排名倒二、并列倒一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因年度考核表存在抄袭现象,对2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

因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对3名干部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因未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问题,对4名干部予以提醒谈话。

因常态化协调推动成员单位研究解决问题有短板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因2021年、2022年度考核表工作总结大致相同等问题,对1名干部予以提醒谈话。

因党费使用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因存在推动落实“四定一督”工作有欠缺等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29136;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大同新巷6号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jgdwh2029136@163.com。


附件: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专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

工作专题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针对耕地“非粮化”整治不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加强撂荒排查。全市全面排查未耕种耕地地块37039个,完成摸底排查,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有3092亩。2023年以来,全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2386亩,下达市级补助资金46.1万元,完成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严格立项源头把关。高标准农田7个立项实施项目重叠地块已整改完成,综合运用省级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审核系统进行查重审核,新立项项目经审核均无重叠现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和“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管护原则,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督导相关县区按计划持续整改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在8个县区推广农田设施综合保险。出台《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严格落实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针对稳粮“多元化”保障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落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2023年度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均超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底线目标。以漳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漳州市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下达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2.83万亩、产量42.04万吨,及时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抓好农业生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覆盖。2023年全市水稻保险覆盖率达85.6%。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力度,将水稻保险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到各地开展水稻种植保险调研指导工作,并到县区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制定印发水稻保险宣传手册1万份,推动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序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6)增强稳粮保障。明确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围绕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防等环节进行补助,切实做到粮食作物补贴应补尽补。引进龙海市广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8家设备齐全、具备粮食作业服务的农机公司入场,承接社会化服务,保障粮食生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针对种业“常态化”培育管护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加强团队建设。组建食用菌、蔬菜、植保、果树、水稻、生物组培、花卉、茶叶等8个科技团队科研人员32名,选育优新品种“漳棱3号丝瓜”等8个,完成集成燕窝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等先进栽培技术3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开展交流合作。申报省科技厅2024年度支持设区市农院所建设专项项目3个,与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龙海市东泗龙港家庭农场合作开展多年生野大豆种质圃建设,实现合作交流共赢。(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9)推进创新中心建设。该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有效推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0)推进新科研试验基地建设。该项目建设已于2024年7月1日进入中标公示阶段,目前已完成土方平整作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1)加强水稻品种培育。招录1名研究生加入稻育种团队,加强团队科研能力。向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等引进种质资源22个,向广东粤良种业、福建农林大学等引进不育系5个。开展不育系品种选育,选育强势恢复系。参加福建省水稻科企联合体,合力推进优良品种通过审定,加速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落实“浦野一号”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省级项目资金20万元,开展野生稻核心区杂草清除、建设周边防护栏和监护管理,并挖建机井1口,聘请管理员1名,保障了种质资源安全。同时,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以制度保障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顺利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3)开展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指导云霄县自行建库,协调龙文区、东山县到龙海区储备库储存,以解决3个县区的代储问题。制定《关于规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的通知》,并完成在外地代储的漳浦县等4个县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4个批次,均为合格。已完成辖区内储存的芗城区等7个县区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7个批次,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针对政策衔接不紧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4)加大向脱贫村的政策倾斜力度。在183个脱贫村中确定39个纳入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村名单,比去年增加19个,占比21%、提高6个百分点。印发《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开展“十镇百村典型引领、百镇千村共富共美”行动的通知》(漳委农〔2024〕3号),结合实际情况增加脱贫村占比,在183个脱贫村中确定39个纳入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村名单,比去年增加19个,占比21%、提高6个百分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针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5)加强防返贫监测业务指导。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培训会,指导督促工作有序进展。2023年我市纳入监测对象2户4人,占全省15%,2户监测对象目前家庭均有稳定收入,根据政策要求仍持续予以监测。(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6)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2023年10月制定下发《漳州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共排查农户99万户373.9万人,入户走访农户84.9万户336.3万人,共发现疑似对象0户0人,解决群众困难3967个。联合市住建、水利、医保等部门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题调研。2024年6月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座谈会,部署排查的有关事宜。抽查检查华安、平和,检查精准识别监测户情况,确保应纳尽纳。(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6.针对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成效不明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7)加强数据跟踪。2023年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增幅12.5%,高于本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7.7%。2024年4月23日,印发《漳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填报漳州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半年报表的通知》,2024年5月10日汇总漳州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半年报表。(计划7月10日完成,现已完成整改)

(18)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扶持带动1.414万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指导帮助2.2万个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持续深化推进“四定一督”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增加村财收入708.93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44元,其中财产净收入占比1.5%。(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7.针对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缺乏力度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19)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下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摸底储备通知,发动相关主体做好准备工作。要求各县区积极储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截至6月25日,全市共储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个,为下半年完成省厅布置联合体培育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0)新增一批县级以上龙头企业。下达《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做好2024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专题审定并公示无异议,认定471家企业为第八轮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下达《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县级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县自行开展县级龙头企业增补工作,经各县积极组织,全市共上报县级龙头企业培育总数336家。目前,全市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达807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现已完成)

(21)加大“空壳社”跟踪排查力度。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情况摸底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的通知》,指导组织各县区及时开展异常名录排查,并重新核实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7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分类施策,对于有经营未及时年检的298家合作社,督促相关业主补报年报并公示;对于无实际经营的85家业主,劝导其主动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合作社;对于联系不上的204家属于电话未接或拒接的将持续联系。(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针对推动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缺乏高度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22)对接专业会展机构策划展会内容,以展会促漳台农业交流合作。2023年海峡两岸花博会总参展商701家,其中台湾参展商147家,占比21%。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对接2024年展会筹办工作。开展展会招商推介,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厦门国贸凤凰会展公司等4个省内外专业会展团队对接展会方案策划、招展布展、品牌运营、客商接待等市场化运作事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0日,现已完成)

(23)加强服务保障。争取市级漳台农业专项资金120万元、省级闽台农业专项资金2214万元,支持漳浦台创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推广基地及闽台农业示范县建设。推动漳浦台创园与厦门银行漳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授信10亿元,为园区内台资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以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4)引导同类企业聚集。2024年全市接待台湾农业团体4批50人次,到相关园区考察交流和项目洽谈,新批办21个台资农业项目,合同台资716.3万美元。以台引台、以商引商、产业链及园区特色招商,南靖县、东山县完成了申报国家级台创园的视频答辩。组织漳浦台创园、南靖兰花产业园参加第十六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暨农业农村融合发展论坛活动,蝴蝶兰种植、创意牛油果等2个对台农业合作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1620万元。常态化开展与台湾农业团体的交流合作,台湾农机工业同业公会一行35人到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农机产业园开展互动交流。(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5)发挥台胞科技特派员作用。在全国率先推行台胞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目前全市累计选任台胞科技特派员110人次,其中省级85人次、市级5人次、县级20人次。选派4名台资农机企业科研人员建立科技帮扶基地。(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6)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指导。指导台资企业漳州天福茶叶有限公司的金萱乌龙茶、天福有情高山乌龙茶和天福有情红茶等3个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申报。经市级初审、省级复审通过,目前已提交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终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9.针对探索农业产业效益持续提升缺乏精度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27)加强品牌培育。2024年新增获证绿色食品产品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漳浦县获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建设县,为全省第2个,漳州首个。推荐天宝香蕉、诏安红星青梅等5个区域公用品牌申报2024年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品牌打造活动7场。(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8)加强品牌宣传。《平和琯溪蜜柚:挡不住的“柚”惑》在中国农业品牌公众号上宣传推广。应用漳州乡村振兴公众号平台,组织农业品牌宣展,宣展《六鳌地瓜:小小特产 甜蜜产业》等,讲好品牌故事,提升传播效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9)加强产品对接。2024年春运期间在全市动车站、主要高速服务区、厦门高崎机场、泉州晋江机场等地,同步举办中国食品名城·漳州“土特产”年货展,线上线下推动漳州农特产品销售。组织福建凯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24年全国绿色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大会,推荐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品牌集市展区参展,组织5家优质农产品生产主体参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宣传活动,组织11家茶叶企业参加第十六届北京茶博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0)依托园区平台稳固投。2023年1-12月,全市牧业固投完成13.59亿元、比增10.7%。将固定资产投资纳入“三比一看”竞赛,2024年1-5月,全市牧业完成固投6.7亿元、比增63%。全市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共有重点项目124个,总投资118.1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1.32亿元,投产32个,进一步支撑保障我市牧业固投及产业发展。9个县(区)及常山开发区共10个园区已完成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用地、用林、环保、投入等要素投入保障,推动一批畜牧产业项目落户园区。到云浮市、广州市开展考察招商和项目签约活动,现场签约项目14个、总投资58.21亿元,意向项目1个,总投资5亿元,并与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就漳州市特色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和农产品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达成合作投资意向。(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整改)

(31)推进食用菌新品种选育。加大科研力度,开展毛木耳杂交配对120份,采集野生毛木耳菌株29份,引进猪肚菇、杏胞菇新菌株6个。开展杏鲍菇新品种选育试验,目前已完成接种试验。引进山鸡枞和四川鸡枞,进行初筛杂交获得4个潜在优良菌株,并进行出菇验证。引进草菇菌株袋栽出菇试验,研究草菇新菌株栽培基质配方。开展毛木耳新品种选育试验,初步获得2个杂交优良新菌株,已通过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品种现场考察,现场专家一致同意报请福建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核。(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整改)

(32)推广荔枝优新品种。目前全市荔枝新品种面积30597亩,现占全市荔枝面积18%。通过在荔枝生产关键时期邀请国家荔枝龙眼产业体系育种专家胡桂兵教授等现场指导、在漳广《农友之声》举行“荔枝花果期管理技术”专题讲座、举办荔枝优新品种介绍及高接换种技术培训班等举措,提高果农的晚熟荔枝新品种管理水平。为“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参加巨美人荔枝产销联盟成立大会暨近期栽培管理技术培训交流会、仙桃荔现场观摩品鉴会,在漳浦县举办2024年荔枝新品种“巨美人”现场观摩品鉴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0.针对推动农业污染源治理不够有效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33)加强督导推进。加快园区建设,2023年12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并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制定出台了《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推进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农〔2023〕1号),推动畜禽“粪污”变“粪肥”就地就近规范高效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集约高效生态发展。强化组织领导,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落实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作和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督促属地分类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储存力不足和还田利用不规范问题整改“两单一表”,共开展专题督导78人次。强化督导服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总站,单独或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多次到南靖、华安县督导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要求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项目和资金拨付。同时举一反三,根据《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八条措施(试行)》,组织各地对畜禽养殖总量、养殖粪污当量、土地承载力等情况开展大排查,推进液体粪污治理和还田规范利用,期间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共828次,下达整改通知71份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养殖场,推动园区外规模养殖场(户)入园。(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4)抓好南靖县整县推进项目南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子项目26个均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及县级自验收。与省农业农村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市委决策督查组将南靖县整县推进项目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决策督查重要内容,召开问询会及座谈会,要求南靖县抓紧按要求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及后续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南靖县已完成县级自验收,已拨付1771.92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完成)

(35)抓好华安县整县推进项目与省农业农村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华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中5个子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且已拨付3个已验收子项目资金482.5万元,剩余2个子项目待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完成)

(36)抓好漳浦县鹿溪后港大桥(国控)断面水质长期未达标整治。据市生态环境局反馈,漳浦鹿溪流域后港国控断面水质监测,2024年1~6月均值Ⅳ类,达到国家级要求;6月当月水质为Ⅲ类,水质得到明显提升。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在漳浦县召开漳浦鹿溪流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暨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推进会,加大加密督促指导力度。局党组派员到漳浦鹿溪流域大南坂等镇开展驻点调研督导工作,目前漳浦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指导督促漳浦县组织对鹿溪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情况和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进行全面排查。2024年5月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及督导服务828人(次),全面排查流域规模猪场49家,发现存在问题24家,现已整改完成。协助漳浦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0起,配合属地乡镇启动调查61家(户)。(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7)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2023年底全市共回收375.14吨,回收率59.99%,全市各县区均已完成回收率50%的年度任务。2024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加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分解任务到县区,并召开会议专题推进。同时,举办相关宣传培训班28场次,共634人次参与。(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8)加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到平和县开展了肥料包装废弃物调研,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建立示范点数17个,回收再利用包装废弃物1807个,宣传培训89人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39)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2024年来,组织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357家次,开展快检农产品4.12万批次,开展指导培训142场2378人次,对芗城区余绿果蔬专业合作社共开展快检120批次,结果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0)加强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2024年一季度按要求对3473家生产主体进行风险分级,其中A级主体3411家、B级主体61家、C级主体1家。该C级主体(重点监管)已对其进行2次质量抽检,共抽取3批次产品,结果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1)加强追溯并行制度平台监管。经核实,巡察期间19家未赋码主体,其中10家已完成整改,8家停止生产无经营的和1家实际养殖水产的在平台中调为休眠状态。同时举一反三,开展线上巡查1.19万人次,线上巡查主体18.99万家次,目前已连续5个月通报各地应纳未纳主体及未及时赋码出证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1.针对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治理不够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一,2023年全省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和庭院经济发展工作培训会在我市召开。举办“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比赛,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水平。制定印发2024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并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2024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6类30项重点任务计划投资28.43亿元,已完成投资24.34亿元,完成率85.6%;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进展顺利,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美丽田园、美丽乡村庭院建设完成进度均位列全省前三。(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3)推动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督促指导漳浦县完成283户农厕改造、12座农村公厕、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复核,确认完成整改工作。落实挂钩帮扶指导制度,开展每月一帮扶,派员到古雷开发区现场办公,实地协调推动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建成落地,经检查核实,确认已按时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农村改厕质量抽查等专项工作,印发农村厕所革命“明白纸”,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宣传。(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12.针对“四定一督”督促指导不够有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4)加强“四定一督”工作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深化提升“四定一督”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督促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录入情况核实督导,化解农村集体“三资”历史遗留问题。编印《机制赋能激活农村集体“三资”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供县区学习借鉴,巩固提升“四定一督”机制质效。(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现已按期完成)

二、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落实方面情况

13.针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5)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漳州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漳州市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资金申请、分配和拨付程序,从制度上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6)规范企业财政补助申报审核。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农业补助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健全投资额真实性审核机制,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应提供项目总投入财务专账,所提供的正式票据金额不低于财政补助金额,且票据开具内容应与建设内容一致。为体现投资额的真实性,项目总投资均须提供对公转账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等可靠证明”。(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47)开展财政补助项目核实检查。联合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到有关公司实地查看设备情况,同诏安县的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到设备生产厂家实地核实相关合同、发票等,并由该生产企业出具证明,排除项目业主篡改设备铭牌的嫌疑。坚持举一反三,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针对2022、2023年项目,到诏安等5个县区开展相关补助项目抽查核实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4.针对产业项目建设效益有差距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8)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的立项指导和审核把关坚持边巡边改,2024年筛选确定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295个,其中产业振兴类项目共179个,占比60.4%。组织各县(区)乡村振兴办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乡村振兴问题整改工作会商,要求各县(区)提高产业类项目比例,加强项目筛选以及前期论证、用地、用林报批工作,经市委乡村振兴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将项目信息录入省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平台。组织赴芗城等地11个乡镇20个村督促指导,指导县镇村结合当地产业现状和特有资源策划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地抽查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及项目用地、用林等报批情况。组织审核各县(区)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逐县逐个项目审核,严格把关项目类型、资金来源、预期效益等内容,要求产业类项目投入比例低于40%的县区重新谋划、予以调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三、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情况

15.针对“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9)加强工作推动坚持边巡边改,提请市政府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漳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50)加强项目立项指导及后续跟踪。2024年全市筛选乡村振兴项目522个计划,投资6.4亿元,至5月底全市累积完成投资3.7亿元,占年度计划58.2%。组织各县(区)乡村振兴办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乡村振兴问题整改工作会商,明确要求提高产业类项目比例,加强项目筛选以及前期论证、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并经市委乡村振兴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将项目信息录入省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平台。到芗城等县区11个乡镇20个村,指导县镇村结合产业现状和特有资源策划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并实地抽查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及项目用地、用林等报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四、监督检查省委巡视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方面情况

16.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51)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方案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等具体要求,切实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7.针对部分整改进度推动缓慢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52)督促和指导平和县开展化肥减量行动。指导平和县创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下达补助资金65万元。指导平和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下达补助资金50万元。花山溪饮用水水源流域6个重点乡镇畜禽粪肥、沼肥还田还果利用3.75万亩次。改进施肥方式,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在花山溪饮用水水源流域重点乡镇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等设施。探索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指导完成霞寨镇西安村稻蛙生态立体循环种养基地一期建设。平和县9.61万亩果园完成轻修剪部分技术措施应用,含花山溪流域3.24万亩生态果园示范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53)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花山溪流域蜜柚种植区推进土壤酸化治理项目实施,集成“土壤调理剂+”治理模式。2024年以来已完成土壤酸化治理6.87万亩。(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已完成)

18.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54)推动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漳州反馈“对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有盲区”问题解决。针对涉农资金滞留的问题,多次实地督促涉农资金拨付进展,并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涉农资金支出的通知》,积极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兑付力度。坚持举一反三,到各县区抽查系统内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重点检查立项、评审、公示、验收、拨付等环节材料。(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55)推动省委涉粮专项巡视漳州反馈的“重度污染耕地仍在种植水果”问题解决。指导长泰区农业农村局重新核实点位信息,校正地块图斑位置,进行实地勘察更新严格管控类清单,对严格管控区土壤和农产品开展协同监测,14个农产品样品均未检测出重金属超标,2023年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举一反三,协调长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财政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工作,为开展严格管控区耕地土壤管理措施、调整种植结构、确定作物选种方案和后续监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该编制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中标,已开展数据采集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底前,现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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