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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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30 22:19 来源: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2月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决贯彻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按照市委部署安排,特别是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体现党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市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集中精力全力抓整改。

(二)坚决扛起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抓整改,分工17名处级领导干部、27个所属单位和8个基层党组织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确保巡察整改有的放矢。坚持每周调度跟进,每两周集体“会诊”“开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部署协调推进,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三)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牵头抓总安排部署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亲自牵头督办,带头整改抓落实,体现了主官主抓和应有的责任担当。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耕地“非粮化”整治不力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加强撂荒排查。全市全面排查未耕种耕地地块37039个,完成摸底排查,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有3092亩。2023年以来,全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2386亩,下达市级补助资金46.1万元,完成省农业农村厅部署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严格立项源头把关。高标准农田7个立项实施项目重叠地块已整改完成,综合运用省级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审核系统进行查重审核,新立项项目经审核均无重叠现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和“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管护原则,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督导相关县区按计划持续整改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在8个县区推广农田设施综合保险。出台《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严格落实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2.针对稳粮“多元化”保障不足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4落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2023年度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均超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底线目标。以漳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漳州市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下达全市粮食播种面积92.83万亩、产量42.04万吨,及时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抓好农业生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覆盖。2023年全市水稻保险覆盖率达85.6%。加强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力度,将水稻保险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到各地开展水稻种植保险调研指导工作,并到县区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制定印发水稻保险宣传手册1万份,推动全市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序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6)增强稳粮保障。明确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围绕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防等环节进行补助,切实做到粮食作物补贴应补尽补。引进龙海市广胜农机专业合作社等8家设备齐全、具备粮食作业服务的农机公司入场,承接社会化服务,保障粮食生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3.针对种业“常态化”培育管护不够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7)加强团队建设。组建食用菌、蔬菜、植保、果树、水稻、生物组培、花卉、茶叶等8个科技团队科研人员32名,选育优新品种“漳棱3号丝瓜”等8个,完成集成燕窝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等先进栽培技术3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8)开展交流合作。申报省科技厅2024年度支持设区市农院所建设专项项目3个,与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龙海市东泗龙港家庭农场合作开展多年生野大豆种质圃建设,实现合作交流共赢。(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9)推进创新中心建设。该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创新中心建设有序有效推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0)推进新科研试验基地建设。该项目建设已于2024年7月1日进入中标公示阶段,目前已完成土方平整作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1)加强水稻品种培育。招录1名研究生加入稻育种团队,加强团队科研能力。向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等引进种质资源22个,向广东粤良种业、福建农林大学等引进不育系5个。开展不育系品种选育,选育强势恢复系。参加福建省水稻科企联合体,合力推进优良品种通过审定,加速新品种的推广应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落实“浦野一号”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省级项目资金20万元,开展野生稻核心区杂草清除、建设周边防护栏和监护管理,并挖建机井1口,聘请管理员1名,保障了种质资源安全。同时,制定《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以制度保障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顺利进行。(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3)开展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指导云霄县自行建库,协调龙文区、东山县到龙海区储备库储存,以解决3个县区的代储问题。制定《关于规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的通知》,并完成在外地代储的漳浦县等4个县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4个批次,均为合格。已完成辖区内储存的芗城区等7个县区救灾备荒种子的监督检查和扦样检验,获取相关样品7个批次,均为合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4.针对“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4)加强工作推动坚持边巡边改,提请市政府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漳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乡村振兴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15)加强项目立项指导及后续跟踪。2024年全市筛选乡村振兴项目522个计划,投资6.4亿元,至5月底全市累积完成投资3.7亿元,占年度计划58.2%。组织各县(区)乡村振兴办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开展乡村振兴问题整改工作会商,明确要求提高产业类项目比例,加强项目筛选以及前期论证、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并经市委乡村振兴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将项目信息录入省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平台。到芗城等县区11个乡镇20个村,指导县镇村结合产业现状和特有资源策划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并实地抽查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筛选及项目用地、用林等报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5.针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到位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6)加强防返贫监测业务指导。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培训会,指导督促工作有序进展。2023年我市纳入监测对象2户4人,占全省15%,2户监测对象目前家庭均有稳定收入,根据政策要求仍持续予以监测。(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7)开展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2023年10月制定下发《漳州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暨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共排查农户99万户373.9万人,入户走访农户84.9万户336.3万人,共发现疑似对象0户0人,解决群众困难3967个。联合市住建、水利、医保等部门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第二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题调研。2024年6月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座谈会,部署排查的有关事宜。抽查检查华安、平和,检查精准识别监测户情况,确保应纳尽纳。(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18)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扶持带动1.414万户脱贫户发展产业,指导帮助2.2万个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持续深化推进“四定一督”盘活村级资产资源,增加村财收入708.93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44元,其中财产净收入占比1.5%。(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6.针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

(19)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一,2023年全省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和庭院经济发展工作培训会在我市召开。举办“和美两岸我的家”摄影比赛,提升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水平。制定印发2024年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并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2024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6类30项重点任务计划投资28.43亿元,已完成投资24.34亿元,完成率85.6%;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进展顺利,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美丽田园、美丽乡村庭院建设完成进度均位列全省前三。(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20)推动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督促指导漳浦县完成283户农厕改造、12座农村公厕、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复核,确认完成整改工作。落实挂钩帮扶指导制度,开展每月一帮扶,派员到古雷开发区现场办公,实地协调推动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建成落地,经检查核实,确认已按时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农村改厕质量抽查等专项工作,印发农村厕所革命“明白纸”,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宣传。(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现已按期完成)

7.针对养殖污染治理推动慢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现已完成)

整改情况:

(21)加强督导推进。加快园区建设,2023年12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并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制定出台了《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推进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农〔2023〕1号),推动畜禽“粪污”变“粪肥”就地就近规范高效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集约高效生态发展。强化组织领导,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落实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作和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服务,督促属地分类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储存力不足和还田利用不规范问题整改“两单一表”,共开展专题督导78人次。强化督导服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总站,单独或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多次到南靖、华安县督导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要求6月30日前完成验收项目和资金拨付。同时举一反三,根据《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八条措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