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开展“十镇百村典型引领、百镇千村共富共美”行动的通知》(漳委农〔2024〕3号)文件要求,按照《漳州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建设成效评价方案》,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对全市2024年度乡村振兴重点乡镇整镇推进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各乡镇综合评价结果,拟确定东山县陈城镇、长泰区岩溪镇、华安县仙都镇、龙海区东园镇、云霄县和平乡、芗城区浦南镇等综合得分前6名的乡镇为2024年度漳州市乡村振兴实绩突出乡镇;给予第1名东山县陈城镇奖补200万元、第2-3名长泰区岩溪镇、华安县仙都镇各奖补100万元、第4-6名龙海区东园镇、云霄县和平乡、芗城区浦南镇各奖补50万元,小计550万元(从乡村振兴“十镇百村”专项资金支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0596-2875009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6-2663022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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