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规〔2020〕8号)文件要求,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14-15日对南靖县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初验收,初验收合格。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反馈市财政局或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6-2037738(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0596-2663022(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附件:南靖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子项目建设情况表11.19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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